亞視新聞部代表今日(22日)表示,由於公司未能確定何時發放11月份薪金,因此新聞部員工由明年1月1日起,不能保證提供正常新聞編採,希望董事局及持份者,短期內發放11月薪金,並強調新聞部願意為市民服務。
代表指,雖然同事願意服務市民,但根據勞工條例,若僱員超過1個月仍未獲發已到期的薪金,即可視作終止僱佣合約,因此難以保證新聞廣播及採訪工作,在1月1日後能否如常運作。
亞視新聞部代表今日(22日)表示,由於公司未能確定何時發放11月份薪金,因此新聞部員工由明年1月1日起,不能保證提供正常新聞編採,希望董事局及持份者,短期內發放11月薪金,並強調新聞部願意為市民服務。
代表指,雖然同事願意服務市民,但根據勞工條例,若僱員超過1個月仍未獲發已到期的薪金,即可視作終止僱佣合約,因此難以保證新聞廣播及採訪工作,在1月1日後能否如常運作。